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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mg src="http://xfrb.hj.cn/20100114/RB011407_10.jpg"></p>
<p> 闵君</p>
<p> 有很多谈读书人的名言警句,比如这一句:“书籍是会提高人的:从野蛮到文明,从庸俗到崇高。”(吴伯箫的《书》)。在全文语境中,这话无可挑剔,而离开特定语境,这个“提高”就有必要加上引号,为什么这么说?不妨看看几种书“害”人。</p>
<p> 书名会“害”人。我在书店看见琳莎施瓦茨的中译本著作《读书毁了我》(李斯译,光明日报出版社2000年1月第一版)时,吓一跳,有点同感,没看内容就拿到收银台上。回家一读,书名有意曲解作者本意,至少说明翻译者有问题。不过,这本书我还很喜欢。而有的书名就让你生厌:《非常猎艳》、《暧昧》、《女人床》、《泡哥哥》、《偷尝禁果》、《恋上小亲亲》……</p>
<p> 封面会“害”人。封面简洁大方,常常透出书香,偏偏这年头封面设计喜欢花里胡哨。本来是很好的一本书,弄个妖艳站在“门”上,仿佛读者个个是色鬼似的,“书中自有颜如玉”,这是“封面就有颜如玉”了。有时候,内容其实不错,因为封面的关系,让人握在手中也不是滋味。</p>
<p> 序跋会“害”人。如今序跋不似过去的那么“独立”,有的序跋作者不会读完全书,未指明内容好坏得失,未客观评价作者,爱说好听的话,抬高再抬高,结果失去了独立评价作者及其著作的基本尺度。如此,序跋与内容形成了互不相干的两张皮,笔者就养成了买书看“中间“不看”两头”的习惯,以免序跋冤枉我可怜又宝贵的银两。</p>
<p> 内容“害”人,是人们谈得最多的事情,不过,我觉得这就冤枉了书。只要书籍是国家允许出版的,自然不会有什么方向性的问题。至于如何解读,那是你自己的事情。如果说内容害了人,只能说明这书不适合那人读,那人自己没有识别能力,等等。成人读书是自己的事情,读了如何理解和运用也是自己的事情,像孔乙己,与所读书的作者、编者有什么关系呢?</p>
<p> “害”人的还有那些不断重复的选集,不同出版社重复出版,同一篇文章选入几本甚至几十本书,夹杂一点新内容,让你欲得不能,欲弃可惜。再就是内容草草的著作,有作者并不真用心,编者也不用心,有一年出七八上十本书的作者,像写作机器似的。对这样的作者,还是回避为好。</p>
<p> 图书“害”人,这话题不断被提起,将来还有无数人说起。在这个图书出版异常发达的时代,也有新的“害”人方式不断出现。所以,劝人读书和迷信读书者,肯定书的正面价值时,也多留点心眼,来点“但是”最好。</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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