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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留农村低保户的“养命钱”,骗取农业保险的“救灾钱”,侵吞农民耕地补偿款的“土地钱”,克扣贫困家庭“扶贫款”……从中央和地方公布的一系列案件来看,影响群众“获得感”的“小官大贪”、基层腐败等现象仍然不少。
“苍蝇”虽小却经常“飞”在群众身边,让群众深受其害,并腐蚀党的执政根基,必须严厉惩治。
近几年来,针对群众反映基层“小六长”(站长、所长、校长、村长、院长、庭长)腐败问题占据信访量和案件查处量的很大比例,基层腐败问题不可小觑。
如何把“拍苍蝇、除蚁贪”作为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传导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压力的有效途径。着力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必须保持惩治腐败犯罪高压态势。
这些“小官巨贪”损害群众利益的“苍蝇式”腐败案件,隐蔽性较强,要以问题为导向,做到群众关注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对什么问题进行整治,让“苍蝇”插翅难飞。
把惠农补贴、征地拆迁、土地流转、低保救助、违规办案、违规收费、违规建私房、违规占地等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作为整治重点,开展专项治理。瞄准问题的焦点,深挖、细查,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缺乏监管是助长“小官巨贪”滋生蔓延的动力,所以必须加大监督体系建设,加强和完善监督体系既能从根本上规范人们的行为,防止和减少人们行为的随意性,堵住产生违法犯罪现象的漏洞,起到防范于未然的作用,又能惩治违法犯罪,起到惩戒于后的作用。“小官”虽然职务和级别低,但其违法犯罪行为同样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任其繁衍发展,必将给国家和人民群众造成无可挽回、无法估量的损失。
要加强对重点人员、重点岗位、重要职能、重要事项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增强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从制度上、从管理上、从源头上扎紧“篱笆”,堵塞“小官大贪”的漏洞,确保“小权力”也能正确有效透明行使。唯此,才能让“小官”远离腐败,让腐败无空可钻,让“苍蝇”插翅难飞。
加大基层权力的阳光操作力度,把大事、要事进行公开公示;充分发扬民主,进一步保障对基层事务的知情权、决策权、监督权和管理权;将热点、焦点问题在公开栏内全景亮相;基层干部要在任前、任中、任后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在审计过关之后,才能就任,否则不能到新岗位任职,使“小官”们欲“腐”不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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