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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十一五:提高居民收入 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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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7 14:45: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p>
<p>记者翟兴波 通讯员蒋忻 宋欣然</p>
<p><img src="http://news.cnhubei.com/news/xwhbyw/../hbrb/hbrbsglk/hbrb12/201010/./W020101026277592852515.jpg"></p>
<p>“两圈一带”大学生就业专场招聘会供岗近万个。 (陈维 摄)</p>
<p><img src="http://news.cnhubei.com/news/xwhbyw/../hbrb/hbrbsglk/hbrb12/201010/./W020101026277592854311.jpg"></p>
<p>团省委在招聘会现场设立大学生创业服务咨询点。 (陈维 摄)</p>
<p><img src="http://news.cnhubei.com/news/xwhbyw/../hbrb/hbrbsglk/hbrb12/201010/./W020101026277592856007.jpg"></p>
<p>枝江送养老金上门。(侯绍军 摄)</p>
<p><img src="http://news.cnhubei.com/news/xwhbyw/../hbrb/hbrbsglk/hbrb12/201010/./W020101026277592857955.jpg"></p>
<p>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踊跃缴费。(侯绍军 摄)</p>
<p>编前语</p>
<p>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突出强调的一个重点。全会提出,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我省而言,“十一五”期间,随着促进城乡居民就业增收和社会保障扩面提档等重大举措的施行,不少民生难题正在破解,人民生活水平正不断提高。</p>
<p>民生连着民心,民心凝聚民力。“十一五”期间,省委、省政府把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提高居民收入水平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省委书记罗清泉多次主持省委常委会,研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等问题;省长李鸿忠多次作出批示,并出席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全省新农保试点工作动员会直接指导……凸显改善民生的“十一五”,我省交出了一份完美答卷。</p>
<p>提高最低工资标准</p>
<p>最低工资制度是政府调控企业工资分配的主要手段,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十一五”期间,我省于2007年、2008年、2010年3次上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005年的460元、400元、360元、320元,280元,提高到2010年的900元、750元、670元、600元,最高档增幅达96%,最低档增幅达114%。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综合考虑劳动者本人及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社会平均工资、劳动生产率、就业状况、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直接带来低收入劳动者工资水平的相应提高。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在省政府颁布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后,组织执法检查,督促用人单位特别是小企业、民营企业落实最低工资标准,维护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权。今年10月11日至25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为期半个月的“最低工资标准落实情况专项检查”,派出10个检查组赴各地督办抽查。</p>
<p>落实工资指导线制度</p>
<p>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拥有工资自主分配权,实行工资同经济效益挂钩。政府建立工资指导线制度,根据本地区经济增长、物价指数、就业状况等因素,制定当年企业工资增长目标并以一定形式向社会发布,引导企业在生产发展、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工资分配。“十一五”期间,我省发布了4次企业工资指导线。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发布,对于企业建立健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落实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各地建立并落实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通过发布各行业、各工种的工资市场价位,指导企业与劳动者根据市场需求,合理确定工资水平,促进企业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工资合理增长。</p>
<p>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p>
<p>社会保障是社会安定的重要保证。“十一五”期间,我省坚持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加强经办管理服务,不断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截至今年9月底,全省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145万人次,比2005年底的2100万人次翻了近一番。同时,不断提高养老待遇水平,2005年至2010年,连续6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全省25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从2004年底的560元左右,提高到目前的1200元左右,使广大退休人员共享了经济发展成果。在历次养老金调整过程中,注意向参加工作早、工作时间长、退休早、年龄偏大的老同志和企业科技人员倾斜,缓解历史遗留问题。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总体偏低,企业退休人员数量大,调整养老金所需资金压力非常大,但省委、省政府坚持从改善民生出发,加大财政投入,每次调整都按国家规定的上限执行,最大限度地惠及广大退休人员。特别是2010年,我省月人均调整水平达到145元,在中部6省中,我省调整水平和目前月人均养老金水平居第三位。</p>
<p>提高医疗保险待遇</p>
<p>“十一五”期间,是我省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全面实施、跨越发展的重要时期。在制度层面,2006年,探索将城镇低保对象纳入医疗保险;2008年,全面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2009年,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医保,医保覆盖范围逐步由城镇从业人员扩大到学生、儿童、老人等城镇非从业人员;在农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局部试点走向全面推开;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稳步推进。目前,我省初步形成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城乡医疗救助四大板块相衔接的医疗保障制度,实现对城乡全体居民的医保制度全覆盖。截至9月底,全省城镇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854万人,比2005年底的502万人增加1352万人,增幅达269%。同时,结合实施新医改,不断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大部分统筹区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0%以上,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的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63个统筹区开展了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占统筹区总数(92个)的68%,覆盖城镇居民625万人,155万人次享受了门诊统筹待遇,支付费用2102万元。争取中央财政补助,将全省60多万政策性关闭破产和依法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医保覆盖范围的扩大和待遇水平的提高,减轻了参保患者个人负担,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看病难、看病贵问题。</p>
<p>积极推进新农保试点</p>
<p>养儿防养,是农村的传统观念。随着我省新农保试点工作的开展,这一观念正在被新的社会养老保障观念所代替。我省积极争取,将石首、赤壁等13个县(市、区)纳入国家首批新农保试点,于今年1月启动试点。各级党委、政府把新农保试点作为推进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的重大惠民工程来抓,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宣传动员,认真摸底登记,规范经办服务,完善信息支撑,新农保试点快速推进。截至9月底,全省第一批试点的13个县(市、区)核实适龄应参保人数337万人,已参保291.89万人,综合参保率达86.59%,其中,有8个地方超过全省综合参保率;征收基金7.97亿元;已核实符合领取条件的60周岁以上农村老年人70.11万人,发放金额4.41亿元,基础养老金全部发放到位。此外,宜城、监利等15个县(市、区)在部分乡镇自行开展了新农保试点,已有20万人参保人数。新农保工作需要大量资金,各级财政加大投入,2010年,中央财政专项补助45887万元,省级财政预算安排6800万元,各试点市县财政部门安排10337万元,确保了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p>
<p>实施积极就业政策</p>
<p>就业是民生之本。劳动者实现就业,才能有稳定的收入,保障基本生活。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就业工作,“十一五”期间,每年将促进就业列入省政府为民办“十件实事”重要内容。五年来,全省城镇新增就业300多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近4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特别是2009年以来,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省委、省政府及时应对,实施农民工回归创业工程,实行社会保险“五缓四减三补贴”政策,扩大失业保险使用范围,鼓励创业,扶持就业,稳定企业就业岗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就业,保持了就业局势总体稳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完善并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每年开展就业援助月、“四送”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重点帮助高校毕业生、困难就业人员实现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落实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就业扶持政策,鼓励企业吸纳人员就业,扶持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稳定灵活就业人员就业,今年前9个月,全省支付社保补贴5.9亿元、岗位补贴3.53亿元,减免税费1.96亿元。大力鼓励和引导全民创业,扶持发展农家乐项目,通过创业带动就业,今年前9个月,全省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1.99亿元,帮助6.39万人成功创业,带动23.4万人就业,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逐步显现。适应城镇化进程加快和统筹城乡的要求,我省在全国率先实施“新市民工程”,打破户籍门槛和“农民工”身份认定难题,在促进进城务工农民工真正融入城镇并享受与城镇居民同样的市民待遇方面开辟通道,据不完全统计,“十一五”期间,全省有近10万名“农民工”已在城镇落户。</p>
<p>专家访谈</p>
<p>实现城乡生活质量等值化</p>
<p>赵曼(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p>
<p>提高居民收入,让更多人分享到改革发展成果,就城乡而言,要求我们尽快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实现城乡生活质量的等值化。</p>
<p>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是十七大提出的国家层面的重大战略,它不仅是最新破解“三农”问题的核心命题,还是中国改革与发展今后30年至50年间促进农民增收、提升生活质量的关键。</p>
<p>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必须做到“以城带乡”、“以工促农”。通过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实现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城乡产业优势互补的良性互动,促进农村的生产发展、农民生活宽裕;通过统筹城乡两个文明建设和空间布局一体化,促进农村的村容整洁和乡风文明;通过统筹城乡社会事业发展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农村管理民主、社会事业得到快速发展。通过统筹城乡发展,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让广大农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就可以在城乡一体化的形式上,逐步建立起以工补农、城乡良性互动、协调发展的新型城乡关系。</p>
<p>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并不意味着城乡“一律化”,也不意味着单纯的“变乡为城”或“变城为乡”,更不意味着让所有农村人口都转移到城市,而是要让更多的人口实现城乡生活质量“等值化”,即不通过耕地变厂房、农村变城市的方式,而是通过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城乡社会管理一体化等举措使务农农民在生产、生活质量,而非形态上与城市逐渐消除差异。使在农村居住仅是环境选择,当农民只是职业选择,并通过土地整理、村庄革新等方式,实现“与城市生活不同类但生活质量等值”的目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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