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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150元花得冤不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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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9 14:41: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  襄阳区张湾人李师傅,为了办病退手续,1月6日在做伤残等级鉴定时,交了150元鉴定费。结果,在医院,鉴定人员仅对他目测一下,就说不合格。150元是李师傅一家人半个月的生活费。想到这里,他就伤心地哭着说:“这钱花得太冤了。”</p>
<p>  李师傅是原襄阳区麻棉纺织公司职工,2003年单位破产后再没就业。他家里生活拮据,一家人的生活仅靠低保金及他和老伴修自行车每月不到300元的收入维持。</p>
<p>  2009年11月28日,李师傅因患脑梗塞、脑萎缩住院十天,这令本就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李师傅认为自己基本丧失了劳动能力,符合办病退的条件。于是他于1月5日到襄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办病退的相关事宜。</p>
<p>  1月6日,李师傅按襄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要求来到襄阳区人民医院体检部。令李师傅心痛的是,当场交了150元,说是体检却没做任何形式的检查,医生单凭目测就告诉他没过关,达不到办病退的条件。想想半个月的生活费没了,李师傅伤心得哭了起来。</p>
<p>  1月14日下午,记者陪同李师傅来到襄阳区人民医院。医院一位负责人表示,李师傅是否符合病退的条件,是医生根据国家有关鉴定标准对照得出结论的。此外,150元费用是襄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收的,跟医院无关。</p>
<p>  襄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保科科长张有福告诉记者,专家组对办理病退的申请人进行伤残鉴定时,是通过目测和仪器两种形式进行的。至于向每个申请人收取150元费用,是按照上级部门的规定收取的,是合理收费。</p>
<p>  张有福同时表示,因省里对伤残等级的鉴定非常严格,即便在襄樊通过了,省里审批时仍有大半不能通过。因此,不排除专家组在对申请人进行鉴定时,出于好心而建议身体条件达不到要求的人不要做仪器检查,以免花更多的钱。由此导致像李师傅这样的申请人产生误会。</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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