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查看: 458|回复: 0

公职人员说话不要太“雷人”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1-13 13:57: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  □新华社记者黄冠</p>
<p>  近来,“雷人”话语记录仍在被一些社会事件中的相关人员刷新。哈尔滨市供热办无视8000多件供热投诉,却指责媒体报道没有“注意社会和谐”;昆明新机场立交桥垮塌造成30余人伤亡,工程承建方却称“不排除有天气原因”;深圳市公安局机场分局一名副局长嫁女,在五星级酒店摆出百余桌宴席,面对舆论批评却称“我也有苦衷”……</p>
<p>  这些话语之所以“雷人”,首先在于其荒唐可笑。无视群众投诉却声称要“社会和谐”,明明是工程质量问题却声称“有天气原因”,违反纪律铺张浪费却声称“有苦衷”。连小学生都知道几乎毫不相干的问题,相关人员却硬要扯上因果关系,岂能不成为笑谈?</p>
<p>  这些“雷人”话语之所以“雷人”,另一个原因是说话人的公职身份。针对舆论焦点表达个人看法,是宪法和法律所保障的公民权利。但是,公职人员发表言论,除和普通公民一样受到法律约束外,还受到党纪、政纪约束。因为手中掌握公权力的人,言论往往被当做“官方表态”,并非纯粹的个人行为。</p>
<p>  言为心声,言为政声。那些居高临下、乱下结论的“雷人”话语,反映出个别公职人员权力观念错位、群众观念淡漠,忘掉了“公仆”身份,忘掉了自己手中的一切权力来自人民。</p>
<p>  近年来,铁力大桥垮塌事故、“周老虎”事件、“躲猫猫”事件、周久耕事件、钓鱼执法事件、女检察长“豪车风波”等一再证明,事件发生之初公众的质疑并非凭空臆断,有关部门的初步调查结果、个别公职人员的表态并非没有瑕疵。在这些舆论焦点形成过程中,个别公职人员不顾基本事实的言语,起到的不是解疑释惑作用,而是推波助澜,不仅无助于澄清事件真相,而且越描越黑,使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受损。</p>
<p>  公职人员“雷人”话语频出,暴露了其任职素质的欠缺。面对公众关切,公职人员只有讲真话,才能真正维护政府形象和公信力。</p>
<p>【打印】【关闭】</p>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QQ|文字版|手机版|小黑屋|襄阳城

GMT+8, 2025-5-18 16:06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