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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监局提示:两节期间慎食小龙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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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0 11:40: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中秋节、国庆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温馨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就餐时注意选择安全的菜肴。</p>
<p>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记者严珑 通讯员沈约)昨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中秋节、国庆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温馨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就餐时注意选择安全的菜肴。</p>
<p>首先,不吃河豚鱼、野生蘑菇等高风险食品。因为河豚鱼体内含有毒素,高温烹煮和盐腌均不能将其破坏;而野生毒蘑菇的种类很多,毒素也不一样,一旦中毒目前尚无特效疗法。其次,海鲜富含蛋白,易引起过敏反应,且易被病菌污染,生食易引发食物中毒,因此不要为了贪鲜而生食,要尽可能烧熟煮透。“提示”还提醒,要慎食小龙虾,因为小龙虾往往携带一些细菌和有毒物质,也可能携带肺吸虫,如果生吃或吃半生不熟的小龙虾,不仅容易发生食物中毒,而且有导致肺吸虫病的危险。</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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