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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四个劣V类湖泊全在武汉 保护条例难产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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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4 10:38: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相关:</p>
<p>“百湖之市”武汉仅存38个城中湖</p>
<p>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记者陈俊)我省25个监测的湖泊中,水质为劣V类的4个湖泊竟然都在武汉!昨日,在湖北环保世纪行情况通报会上,与会人士大声疾呼:“难产”7年的《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应尽早出台。</p>
<p>据省水利厅人士介绍,我省现有大于0.1平方公里的湖泊958个,比建国初期的1106个减少了148个;湖泊总面积从7141.9平方公里,锐减至2438.6平方公里。作为河流纵横的省份,全省年均自产水资源总量1036亿立方米,人均可利用水资源1658立方米,远远低于全国人均2630立方米的水平。</p>
<p>目前,我省水资源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水质堪忧。全省监测的25个湖泊中,水质为劣V类的有4个,分别是武汉的南湖、沙湖、南太子湖和墨水湖。</p>
<p>导致全省湖泊管理无序的症结所在,除了体制不顺、多头管理外,立法滞后也是重要原因。省水利厅称,《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草案)》于2003年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已报送省人大,但因个别部门对草案中规定的湖泊管理体制提出异议,导致一再搁置,长达7年之久。</p>
<p>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辉表示,相关部门首先要梳理清楚目前湖泊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所在,也要主动提出管理和治理湖泊的意见,省人大将就此事展开商讨,并尽快出台相关条例。</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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