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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评人谭飞评《大地震》:侃侃冯小刚的埋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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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6 10:18: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谭飞(资深娱评人)</p>
<p>《唐山大地震》制片方把以前的“合同票价”最低限价提高5元,即北京、上海、广州这种A类城市最低限价35元,成都等B类城市30元,C类城市25元。有人诟病冯小刚,但这其实跟冯小刚八竿子打不着。华谊的这种定价策略其实是自我保护,“两希一不”,它希望票房更有保障,它希望院线略微让利,并不希望院线将涨价转嫁观众。影迷千万不要误解了!</p>
<p>电影作为一种商品,出产方是有一定的定价权利的,这就跟提高图书供货折扣价一样,比如以前三折供给经销商,现在书好、书厚、作者名气大,就三点五折或四折给经销商,经销商空间小了,对读者却基本没有影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要达到一个动态的供需平衡,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在电影工业的大本营好莱坞,这种做法更是司空见惯。但此次院线方面却为了自己的利润达到最大化,很多地方擅自涨价,并且制造出一种舆论:好像因为《唐山大地震》出品方提高最低限价导致票价上涨,这样,观众的怨气就全数转嫁给了冯小刚及华谊。这就难怪冯小刚表示埋怨了:很多好莱坞大片的保底票价已过40元,也没听到院线嚷嚷啊。《唐山大地震》质量好,片长达两个半小时,提到35元并不“欺负人”,但居然引起轩然大波。难免会让人觉得“内外有别”,埋怨院线方没有给自己公平对待。不禁让人想起那句老话:只见贼吃肉,没见过贼挨黑打。不容易啊!</p>
<p>电影院线的这种“乾坤大挪移”或“障眼法”把戏再次说明,在我国的电影产业链条里,花钱最多的制片方却处于弱势地位。而作为经销商的院线方反而比较强势。我们要跟国际接轨,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制定相关协议规范各方行为,创作一个对各方都公平的市场环境,虚心借鉴好莱坞电影工业的成熟的做法,才是保障中国电影健康发展的长久之计。</p>
<p>(华西都市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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