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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山者切勿砍树制拐 将罚补种盗伐株数10倍的树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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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3 14:00: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  “现在到羊祜山一带登山健身的人越来越多了,可总有些不自觉的人砍山上的树,用来制作拐杖,这样太破坏环境了。”昨日,檀溪社区几位爱好爬山的居民向记者如是反映。“确实有这种现象。”市烈士陵园管理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羊祜山、凤凰山、岘山、虎头山是登山者常去的几座山,而山上生长的刺树、野枣树因为比较矮小,形似拐杖,所以有人将其连根拔起,做成登山工具。</p>
<p>  襄樊市森林公安局一位姓尚的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我国森林法规定:“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不足0.5立方米或者幼树不足20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10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3倍至5倍的罚款。”</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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