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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出来的赃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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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9 12:30: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img src="http://www.xycity.cn/upload/2010/01/09/2999_201001091230421Fs28.jpg"></p>
<p>  □李琼/文 曹一/绘</p>
<p>  广东三水建设局安全监督管理站站长何锐枝贪污受贿被判刑15年。检察机关在其家中搜出大量的现金和银行存款。在何锐枝交代更多犯罪事实之前,何妻向检察机关退出赃款230万元,而检察机关最终认定何锐枝贪污受贿82万元。除了追缴82万元外,法院对何处以罚金80万元,其他款项已经按法律程序退还给了何的家属。</p>
<p>  退的赃款比司法机关认定的多出了大半,网友普遍认为是超级黑色幽默。一方面,检察机关只认定82万元受贿款并以此起诉,法院以82万元判刑,即便何妻多退了赃款,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还得如数退还,还这多出的140多万一个清白。另一方面,在缺乏“沟通”之下,家属退赃也是赌博:退得少了,认罪的态度不够好;退得多了,也会成为一件难办的事情。</p>
<p>  一桩贪污受贿案,最后要将赃款多退,无论如何算是个出人意料的结局。有人说是因为“官官相护”,有人说是何妻与何锐枝心理承受力差距太大。无论是因为什么,司法机关如果不对这种送上门来的贪腐线索查清、查实,那就很难让人相信一个公务员能有如此之多的合法财产,其家属又会糊涂到把自家的钱全部拿去当做赃款。</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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