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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目前暂按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收入全额纳入市财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专户”,专项用于市区城市生活垃圾的收集、转运和处置以及垃圾处理厂的建设和运营以及环卫设施的更新、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和挪用。</p>
<p>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收取的垃圾处理费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部纳入财政专户,专项用于支付城市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费用。</p>
<p> 1.用于促进垃圾处理走可持续产业化发展道路。长期以来,生活垃圾处理一直作为社会公共事业,经费由政府包揽,每年的城建维护经费有限,随着城区规模不断扩大,城市人口逐年增长,垃圾产生量随之增加,所需经费越来越多。据测算:目前我市每处理1吨生活垃圾实际成本需127元(不含盈利和税收),按市区年产生活垃圾30.7万吨计算,每年市区生活垃圾处理的经费应需3898万元,而财政每年用于市区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的经费投入不足600万元。</p>
<p> 2.用于规范处置建筑垃圾。由于经费问题,目前我市没有一座规范的建筑垃圾消纳处理场,通过招商引资引进的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因缺少配套资金和收费标准无法启动,市区建筑垃圾随意倾倒、垃圾围城问题日益严重。</p>
<p> 3.用于提高市区环卫作业质量。市区现由市、区两级环卫部门清扫保洁的面积900多万平方米,公厕365座,年收集、运输和处理生活垃圾30余万吨,建筑垃圾200余万吨。而每年的财政拨款仅有2100万元,道路清扫保洁难以全部达到“全覆盖、全方位、全天候”的要求,环卫基础设施只能勉强进行基本维护。</p>
<p> 4.目前我市还将采用BOT模式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市政府拟将对投资运营商给予60元/吨的生活垃圾处理费用补贴,按照目前我市市区生活垃圾年产30万吨产量,每年市财政将拿出1800万元补贴经费,无疑会更加重市财政负担。</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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