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城 发表于 2010-12-15 11:15:09

35万困难群众将享受临时价格补贴

<p>   为应对物价上涨,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我市将从12月起对35万城乡困难群众发放3个月的临时价格补贴。这是记者12月9日从市民政局获悉的。</p>
<p>  据了解,这次临时价格补贴对象包括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对象和享受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补贴时间为2010年12月起至2011年2月。临时价格补贴实行社会化发放,最迟于12月15日前一次性发放到相关对象的银行卡上。补贴标准为:城市低保对象每人每月20元,农村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与重点优抚对象每人每月15元。</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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