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城 发表于 2010-11-30 11:08:10

湖北开始清欠农民工工资 为期两月

<p>楚天金报讯 记者丁玥 通讯员杨帆、贺卫平 实习生王珩报道:昨悉,为确保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高高兴兴返乡过年,近日,湖北省人社厅、省公安厅、省住建厅、省国资委、省总工会决定,自2010年11月25日至2011年1月25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2个月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p>
<p>据悉,此次专项检查对象是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p>
<p>今年,我省将进一步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的处罚力度,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可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对违反国家最低工资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延长农民工工作时间不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用人单位,也要及时依法处理。对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要积极协调当地人民法院尽快执结。</p>
<p>如果有被拖欠工资的情况,劳动者可拨打以下电话进行投诉:湖北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027—87815351,武汉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027-85755113。</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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