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领域发生安全事故 1小时内必须上报
<p>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冉小平)针对建设领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时间较迟的现状,市城建委近日出台《规定》:2011年1月1日起,发生的一般安全事故,责任单位需在1小时内上报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p><p>据介绍,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规定》强调,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告知单位负责人,负责人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向市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报告,并在24小时内将事故情况以文字材料上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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