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首家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在樊成立
<p>楚天都市报讯 (见习记者李星 通讯员赵晖 杨红)昨日上午,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工商窗口,我省首家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获领营业执照,这家企业是老河口金磁科技研究所,企业双方合伙人是台湾同胞李予民和老河口市民岳玉兰等人,注册资金为100万元。</p><p>3月1日起,国家颁布的《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包括港澳台)正式实施,允许境外人士在境内创办合伙企业,这种新的企业形式,具有设立简便、管理灵活等特点,解决了此前外商投资企业面临的审批环节多、手续复杂等问题。</p>
<p>合伙人岳玉兰介绍,李予民在老河口市投资已有十多年,在当地开设多家公司。之前他每注册一个公司都必须将资金从台湾汇入内地,先将台币兑成美金,再兑成人民币;注册资金最少3万元;注册公司须先由商务部门审批,合格后再到工商部门登记,办理营业执照。</p>
<p>新政实施后,企业注册资金可直接用境内资金,不需从境外汇入,也不再有注册资金门槛限制;项目只要符合规定,就可直接在当地工商部门登记,1个工作日就能拿到营业执照。</p>
<p>市工商局副局长张敬鸿说,今年以来,该局出台一系列鼓励创业的新政策:降低创业门槛、放宽市场主体限制,使创业主体数量和质量明显增多。这一政策的实施,今后市民利用外资也更加便捷,促使更多的本地创业者和境外资金和境外先进技术合作。</p>
<p>政策连接</p>
<p>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国家鼓励具有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促进现代服务业等产业的发展。</p>
<p>外国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和境外住所证明应当经其所在国家主管机构公证认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馆认证。港、澳、台地区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和境外住所证明应当依照现行相关规定办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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