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城 发表于 2010-10-21 10:20:02

超市对她处以10倍罚款

<p>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肖敏)“在武商量贩新华路店购物时,一件商品忘了买单,结果被超市处以10倍的罚款。”昨日,市民陈女士向本报投诉,超市到底有没有权利对她罚款?</p>
<p>陈女士称,昨日下午,她在该超市选购了70多元的商品,结账出门时,检测器发出报警声。原来,她忘了将一块价值6.5元的巧克力买单。</p>
<p>陈女士说,随后,她被保安带至超市的监控室内。在填写了姓名、联系电话后,一名保安称,按照超市规定,要对她处以10倍罚款。</p>
<p>陈女士称,她要求查看相关赔偿条款,保安以超市内部机密为由,拒绝出示。因有急事要离开,她只好按照保安的要求,交了60元罚款,但对方没有出具任何罚款凭证。</p>
<p>事后,陈女士越想越不对劲,她认为,超市没有权利对她进行处罚。</p>
<p>昨晚7时许,记者来到该超市。超市一名胡姓保安称,陈女士确实带了一件没有付账的商品出门,被他们发现,但他们只是收回商品,对她教育一番后,放其离开,并没有罚款。</p>
<p>得知超市不承认罚款后,陈女士气愤不已。晚8时30分许,陈女士再次邀请记者到超市对质。在该超市监控室内,一名马姓工作人员并未正面回答陈女士的质问。他称,采访需经分公司领导同意,但领导已经下班,他不接受采访。</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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