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心老板娘拘役3个月
<p>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白雨 通讯员樊心怡)捡到员工的银行卡和身份证,贪心老板娘没有归还,而是用该身份证修改密码后,取走卡内5000元存款(本报8月13日报道)。昨日,樊城区法院一审判决老板娘马某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p><p>经查,2010年7月的一天,马某在襄樊鱼梁洲所开办的餐馆宿舍内捡得员工朱某的邮政储蓄银行卡和身份证。7月20日下午3时,马某持该银行卡和身份证到丹江路邮政储蓄所办理挂失手续。7月28日,马某取走卡上现金5000元。</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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