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城 发表于 2010-7-8 10:44:35

16岁少年被判无期

<p>(记者白雨 通讯员周明忠)16岁少年残忍杀害女友后,与尸体同住一个半月(本报2009年11月30日曾报道)。近日,市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卢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p>
<p>去年10月6日下午,卢某与女友李某(殁年17岁)在市高新区徐岗路租住的房内发生矛盾。卢某用绳子将李某勒死,随后将女友尸体藏在床下,还在这张床上睡了40余天。</p>
<p>因卢某犯罪时不满18周岁,法院故判处其无期徒刑。</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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