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城 发表于 2010-2-5 12:41:13

土地使用证过户有新规

<p>  本报讯(通讯员耿学建 宋琦 记者姜雁冰 实习生张宇)2月4日,记者从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土资源管理局窗口了解到,从2月4日起,房产证过户将执行新规。在办理土地使用证过户时,如果所持有的房产证没有标明房屋类别,将征收40%缴纳土地出让金。</p>
<p>  据介绍,新规将有效防止国家土地出让金流失。以后在办理土地证过户手续时,凡房产证上没有标注为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等类别的国家划拨性土地,在办理土地过户手续时将按此标准执行。</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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