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顶”黑老大获刑
<p><img src="http://xfrb.hj.cn/20091230/RB123003_4.jpg"></p><p> 这是12月29日的庭审现场(电视截图)。</p>
<p> 当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黎强等31人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原重庆市人大代表黎强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7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520万元。其余30名被告人中,有25人被分别判处1年至18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有3人被宣告缓刑,有1人被判处拘役,有1人被单处罚金。 新华社 发</p>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