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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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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3 10:58: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楚天都市报讯 从武汉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获悉,2月17日起,在武汉购买5年以内的普通住房将不再享受差额营业税,改为以房地产办理时间为界定点,按5.8%的税率全额征收营业税。</p>
<p>据了解,1.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中的5年的计算依据是房屋产权证的签发时间。</p>
<p>2.普通住房与非普通住房的界定划分依据,其中,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住宅可界定为普通住宅,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不含)以上;单套住宅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全市商品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 (含)以下。凡不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住宅则为非普通住宅。</p>
<p>去年的1月1日去年武汉实行的政策是,个人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全额征收营业税;超过5年 (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按买卖差额征收营业税;超过5年 (含5年)的普通住房,免征营业税。此次出台的“二手房”新政意味着,武汉市不满5年的房子,不管是什么性质的,一律全额征收营业税;满了5年的,普通住房免征营业税,非普通住房按差额征收营业税。据计算,一套普通住房买进时70万,现在以90万卖出,办证没有超过5年,按2010年的差额征收只需1.16万元营业税,如果按全额征收则高达5.22万元,新政之后增加4万元。</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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