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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湖北日报讯 (记者陈岩、通讯员吕堂生、李双红)“红线不能碰,地根不能松。”然而,随州市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却高达16.4%,超过了国家三部委规定的问责“底线”15%。昨日,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二楼会议室气氛严肃。受国家土地总督察徐绍史的委托,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局长王广华约谈随州市政府主要负责人。</p>
<p>据了解,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随州市土地违法严重。新增建设用地中,违法用地26宗,面积1387.79亩,其中耕地面积1124.59亩,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耕地总面积”的16.4%,月平均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在同类地区中排在前列。</p>
<p>王广华对随州市违法用地的行为提出严厉批评。他要求该市,以此次约谈为契机,坚定不移地抓好整改查处问责工作,该拆除的必须依法拆除,该没收的必须依法没收;对责任主体的追究,要严格依照有关规定,不能擅自放宽标准;如果查究不到位,将公开通报和挂牌督办。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将于2月20日前,对整改验收情况进行评估。</p>
<p>随州市政府主要负责人表示将深刻反思,加强措施,逐一整改。凡辖区内年度违法占用耕地超过10%的,取消评先资格;超过15%的,坚决按照15号令追究责任,并暂停该辖区农地转用一年;对违法违规用地严重的地方政府相关人员,落实问责制。</p>
<p>据悉,根据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三部委2008年5月联合颁布的《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15号令),凡是地方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达到15%以上的,其行政首长就要被问责,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甚至撤职的处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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