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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基本药物制度试点扩面启动 30个地区零差率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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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8 13:06: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湖北日报讯 (记者唐晓安、通讯员徐旸、汪文奎)省政府新闻办昨日召开发布会,宣布武汉市江岸区等30个县市区和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等3个开发区为今年全省新增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地区,强调新增试点地区政府主办的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即日起应按要求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p>
<p>发布会通报指出,全省实施医改一年多来,医改工作紧紧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中心任务,全面推进五项重点改革,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11月底,全省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858万人,超额完成全年1830万人的目标任务;参加新农合的达3833万人,参合率为97.4%;</p>
<p>全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达5691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93.1%;已将60多万政策性和依法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医保,关闭破产和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和职工也通过多种筹资渠道和参保形式逐步解决其医保问题。</p>
<p>通报说,74%居民医保统筹地区开展了门诊统筹试点,超额完成60%的目标。97%新农合统筹地区开展了门诊统筹,超额完成80%的目标。城镇职工医保政策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5.6%;城镇居民医保政策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61.6%;全省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60.1%。</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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