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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新农合住院补偿最高5万元 取消三地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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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2 12:49: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陈杏兰 通讯员张素兰)昨日,黄石市卫生局宣布,从下月1日起,该市新农合将实行全市统一,取消黄石城区、大冶市和阳新县三地差别,补偿比例扩大。</p>
<p>去年该市参加新农合人数为141.8万人,参保率达96%,但城区和县市区的筹资及报销比例不一致,不利于统一操作。日前该市出台新办法,对全市进行统一。</p>
<p>根据新办法,筹资标准统一提高为150元,个人承担30元,其他部分由各级政府承担,门诊医药费每人年补偿额为150元,以往城区每人每年13元,大冶8元。</p>
<p>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也大大提高,根据新规,每人每年补偿额可达4万元以上,最高封顶线为5万元,以往城区、大冶、阳新最高额分别为2.5万元、2.5万元和3万元。此外,一些重病、慢性病、肺结核、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患者均纳入补偿范围。</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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