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查看: 779|回复: 0

12月31日前请缴清欠费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12-2 11:14: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楚天都市报讯 (见习记者李星 通讯员刘明书 王维娟)昨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提醒,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如欠费,请在12月31日前缴清,如未按时补缴,以后再缴者,缴费基数则会提高。</p>
<p>今年的社保缴费期限即将结束,市人社局提醒全市参保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在本月底前,到所辖城区社保办事处查询个人缴费情况,如有欠费请及时补缴。市区所有中国银行、建设银行营业网点均可办理养老保险缴费业务。</p>
<p>如在规定时间内未缴费,以后再补缴时,根据《湖北省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一律按当年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p>
<p>例如,2008年基本养老保险欠费,2011年补缴,将按2011年的社平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由于2011年的社平工资远高于2008年,因此参保者的缴费金额也会大于按时补缴的金额。</p>
<p>按照新规定,参保者可根据自身经济承受能力,自行决定补缴年限。未补缴的时间段,被视为自动放弃;之前已缴费的时间段和以后缴费的时间段,可自动合计缴费年限。咨询电话:3063506、3063505。</p>
<p>目前,全市参加养老保险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为10万余人,经核定欠费者约有1万余人。</p>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QQ|文字版|手机版|小黑屋|襄阳城

GMT+8, 2025-5-15 17:01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