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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汪璐 通讯员詹清 贵汪 必健) 无论是商品还是赠品,都必须是正规合格产品。记者昨从市工商局获悉,日前,工商部门查获一起馈赠不合格商品案。</p>
<p>近日,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分局接到湖北妞妞食品有限公司投诉,称襄樊某电脑科技有限公司所馈赠给消费者的“妞妞月饼”发霉变质了。</p>
<p>经调查,襄樊某电脑科技有限公司为了扩大商品销路,于今年9月8日,委托武汉月饼加工户陈某定做月饼20盒,货款为1160元,用来赠给购买商品的用户。月饼外包装盒上印有“襄樊某电脑科技有限公司”和“妞妞月饼”字样。</p>
<p>其后,消费者在食用时发现月饼发霉变质,因商品还在保质期内,遂与湖北妞妞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交涉,湖北妞妞食品有限公司调查发现是冒牌货。</p>
<p>为此,工商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涉事单位襄樊某电脑科技有限公司依法作出处罚,责令收回变质月饼,并处2000元罚款。</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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