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查看: 821|回复: 0

中介:“纠纷房产”令人头疼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11-10 14:12: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冉小平)购房合同签好后,不巧碰上“楼市新政”,一套房产得多缴数万元的税款,买卖双方都不愿承担。不少中介反映,手头的“纠纷房产”令人头疼。</p>
<p>襄城王先生在雅斯附近有一套50余平方米的房改房,房龄已满5年,9月上旬以18万元的价格出售,买卖双方约定国庆后办理过户。10月25日缴税时,市行政服务中心地税窗口工作人员要求他们开具“唯一住房”证明。查询发现,王先生还有一套房产,按最新房产交易税收政策,需缴纳房屋差价20%的个人所得税。交易成本突然增加3.6万元,买卖双方都不愿支出,中介也很为难。</p>
<p>樊房房产、日新月异等市区多家房产中介反映,政策突然调整,没有过渡时间,手头都有些“纠纷房产”。</p>
<p>为何不借鉴外地做法,新政前成交的二手房按旧政策执行,新政后按新政策执行?</p>
<p>地税窗口负责人表示,因襄樊二手房交易未实行网上签合同,不能判定哪些房产是新政前所签。</p>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QQ|文字版|手机版|小黑屋|襄阳城

GMT+8, 2025-5-19 03:18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