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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称五年解决择校费 湖北改革中小学招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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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4 13:20: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楚天金报讯  (记者赵莉)日前,教育部官方网站发布指导意见,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择校乱收费问题上制定时间表,力争通过3到5年的努力,使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不再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记者昨从省教育厅了解,我省即将启动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试点,将着力解决择校的问题。</p>
<p>五年内治理择校乱收费</p>
<p>教育部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禁止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以各种学科类实验班名义招生的行为;禁止学校为选拔学生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种培训班的行为;禁止学校以任何名义和方式收取择校费,坚决切断收取择校生与获得利益的联系。</p>
<p>此外,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和学校分布情况,科学划定学校服务范围,公平分配优质教育资源。制定并执行把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初中的政策。学校招生期间必须公布招生范围、招生时间、招生计划、招生程序等重要信息。</p>
<p>我省已经迈开步伐</p>
<p>昨日,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我省力争在规定的时间内治理好择校乱收费的问题。据介绍,我省已启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着力消除义务教育段择校问题。为了达到这一目的,我省将改革中小学校招生制度,规范中小学校招生行为;改革优质高中招生计划分配制度,进一步完善优质高中招生计划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做法。师资方面,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要定期轮岗交流;建立中小学校长选用交流制度;实行强校和弱校合并、合作,探索“教育管理协作区”、“联校走教”等办学模式,促进教师资源的共享和均衡。</p>
<p>此外,我省今年开始评选“地方教育制度创新奖”,拿出430万元鼓励各地以教育制度的创新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顽疾”,其中均衡教育、择校就是热点问题。</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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