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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门有何“苦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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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3 14:39: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楚天都市报讯 10月19日上午,汉江老河口江段出现大量白色漂浮物,延绵江面数公里。当日上午,记者接到群众报料后,立即赶赴现场采访。</p>
<p>当问及事发原因时,老河口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三缄其口,硬要记者与宣传部门联系。后在宣传部门的多次沟通下,相关负责人才给记者打来电话,简单地介绍了漂浮物的来源。</p>
<p>11月1日,又有市民反映老河口市大明渠向汉江排污,环保部门相关负责人又互相推诿,拒不接受记者采访。后来也是在宣传部门的协调下,该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一名负责人才给记者简单地介绍了几句。</p>
<p>按理说,当一个地方出现污染后,当地环保部门应当主动到现场调查,及时向老百姓说明情况,并对污染企业或个人作出处罚。</p>
<p>然而,记者两次到老河口市环保部门采访时,相关负责人都拿宣传部门搪塞,或者避而不见,不知有何“苦衷”?</p>
<p>事关老百姓的饮水安全,希望当地环保部门尽早查明原因,给老百姓一个明确说法。</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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