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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10月14日,市物价局、市财政局联合公布了新的襄樊市保留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目录。与我市2007年公布的26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相比,共取消48项,涉及金额4.58亿元,新增25项。新标准于今年9月15日开始实行。</p>
<p> 此次取消的收费项目包括文化市场管理费(涉及歌舞厅、卡拉OK厅、网吧、演出团体和个人等)、学历及文凭认证费、教师资格证工本费、就业证工本费、计划生育证、护士注册费、卫生许可证等48项。新增收费项目为成人大中专录取费、教师资格考试费、高校入学体检费等25项。降低的收费项目包括品质量检验收费、计量收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等。</p>
<p> 新标准对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以及毕业两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优惠政策涉及收费项目21项,一年可减轻相关人员负担500多万元。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优惠政策涉及收费项目31项,一年减轻学校负担350多万元。</p>
<p> 市民可登录襄樊价格信息网(www.xf-price.gov.cn)查询具体项目和标准,如果发现不按新标准征收行政事业性费用的行为,可致电12358举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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