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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汪璐 通讯员王鹏)消费券的使用日期不明,宣传和实际不一致,据市12315指挥中心统计,因9月10月节假日集中,各种“券纠纷”频发。</p>
<p>中秋节前几日,赵某的子女送了一张人民广场某蛋糕店的100元月饼消费券给他,上面标明的日期为2009年10月3日。赵某拿着券去消费时,工作人员说券已过期了。</p>
<p>赵某认为,不清楚上面的日期是过期日期还是发放日期,也没有写截止两个字,这种做法不合理。</p>
<p>而林先生拿着消费券消费时,也遇到了尴尬。国庆期间,林先生拿着单位发的消费券1000元去买衣服,券上注明可以购买正价和特价商品,但是去购买特价商品时,却被告知不能使用。</p>
<p>市12315指挥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商家每逢节假日,都会推出各种促销活动,但其中也存在着虚假宣传的情况,消费者要仔细甄别。</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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