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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白雨 通讯员王劲松 苏化军)8日,樊城区法院开庭审理一起非法行医案,被告吴某既面临牢狱之灾又有赔钱之患。</p>
<p>樊城区检察院公诉人称,1999年1月,吴某在未取得国家医生执业资格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在樊城区新华路11号开办诊所行医。2005年11月14日和2007年3月12日,吴某先后两次被市卫生局行政处罚,之后仍非法行医,应当以非法行医罪追究其刑事责任。</p>
<p>昨日,侦办此案的樊城公安分局民警董红波透露,该局接到过多起针对该“黑诊所”的报案,这些患者大部分患的是一些疑难慢性病。</p>
<p>市民葛某诉吴某损害赔偿案目前正在樊城区法院民庭审理。葛某称,2006年底,他感觉身体不适,到吴某开办的“黑诊所”检查,经查患乙型肝炎。吴称可以根治该病,他花去药费23000元,但是他按照吴某的用药说明用药后,病情却越来越严重。2007年 12月 7日至2008年1月4日期间,葛某住进市中心医院进行治疗,后痊愈出院。葛某请求法院判令吴某赔偿其6万元。</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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