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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食品安全“十户联管”获工商总局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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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8 11:41: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特约记者徐雁初 通讯员王波)“十堰食品安全‘十户联管’管理模式在全国属首创,值得在全国推广。”昨日,国家工商总局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司陈健处长在十堰向媒体介绍该市食品安全“十户联管”管理模式时说。</p>
<p>十堰市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19482户,其中流通环节13098户,由于大部分地区是山区,监管任务繁重。自2007年开始,该市在郧县柳陂尝试性地开展了食品安全“十户联管”。</p>
<p>据介绍,食品安全“十户联管”,就是以相邻的10户食品经营户组成一个联管区,联管区成员户之间相互监督经营行为,并自选一名中心店长,由其履行及时反馈食品安全信息、进行食品质量监督、发布公示信息、配合工商部门搞好安全防范等4项联管工作职责。</p>
<p>为了发挥“十户联管”的监管模式效能,各中心店长在与联管户签订的责任书中约定“10户联管户中有1户因食品经营行为问题被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罚的,其他9户经营户都要在食品安全监管档案中记警告1次”。工商部门将根据被处罚记载及警告次数的情况,严格审核经营户参与食品经营示范户、先进个体户等评先评优资格,通过开展“一月一评星、一季一公示”等方式,在辖区内进行红、黑榜公布。</p>
<p>通过近三年的推行,试点地区已形成工商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三位一体”的食品监管格局。</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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