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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岁男子成武汉皮肤捐献第1人 陕西小伙获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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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1 12:52: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img src="http://news.cnhubei.com/news/xwhbyw/../ctdsb/ctdsbsgk/ctdsb20/201008/./W020100820310737187904.jpg"></p>
<p>医生在照看接受皮肤移植的张勇 记者叶茂林 摄</p>
<p>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见习记者赵杰 通讯员周汉桥 实习生何子然)编者按:前日,一个勇敢的女孩与病魔抗争获得完胜。手术前她说,如果她不能活下来,就把遗体捐出去,帮助别人活下去;前日,一个满怀爱心的男人悄然辞世,他曾许下愿望,把遗体捐出去,帮助别人活下去。</p>
<p>一个人生存下来,她用勇敢继续鼓励他人;一个人离开人世,他的皮肤和角膜,让三个需要帮助的人获得“重生”。</p>
<p>昨日的江城,炎热而平静。在武汉市第三医院和同济医院,先后进行了三台特殊的手术——来自同一捐赠者遗体的600平方厘米皮肤和两只眼角膜,分别移植给了三位患者。</p>
<p>这也是今年3月《武汉市遗体捐献条例》修订通过后,武汉市实施的第一例遗体捐赠。武汉男子刘云(化名),是该市捐献皮肤的第一人。</p>
<p>刘云54岁,是一名下岗工人。2007年,他突发脑中风,从病痛的突袭中生存下来后,他决定将来捐出遗体,帮助需要的人。治疗期还没结束,刘云就在女儿的陪同下到武汉市红十字会,签署了遗体捐献同意书。依当时的《武汉市遗体捐献条例》,他同意在去世后捐献眼角膜,并把遗体捐给武汉大学医学院进行医学研究。</p>
<p>今年3月,修订后的《武汉市遗体捐献条例》正式颁布实施,新版《条例》的最大变化,是将用于临床治疗的遗体捐献范围,从“仅限眼角膜”扩大到“遗体的全部”。这样,捐献者的全身组织器官如符合捐赠标准和捐赠意愿,均可被纳入捐赠范围。</p>
<p>前晚,刘云因中风后遗症在杨园一家疗养院病逝,当时,他身边只有自家两个兄弟。作为家属,两兄弟对刘云捐献遗体的意愿非常支持,希望刘云的捐献能唤起更多的人,加入到遗体捐赠的行列中来。</p>
<p>经他们确认后,前晚,刘云的遗体要被送至武大医学院。临上殡葬车时,两兄弟为刘云点燃了一挂鞭炮。此时,所有走廊的灯都被打开,在一片光芒之中,载着刘云的车,平静地缓缓地离开。</p>
<p>当日20点左右,武大医学院,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见证下,院方再次向家属进行了捐赠目的确认等环节。经检查,刘云的眼角膜、皮肤均符合捐赠要求。可于当晚捐出,次日即可用来救助急需皮肤和角膜的患者。</p>
<p>20点25分,全体医生在刘云的遗体前深深鞠躬。随后,手术进行。</p>
<p>手术取下共3500平方厘米皮肤,皮肤厚度为0.3至0.4毫米,不会影响遗容完整。在取角膜手术后,医生们对遗体进行了包裹。随后,按照国际惯例,在场的所有医护人员对着刘云的遗体再次深深鞠躬三次。</p>
<p>告别仪式结束后,3500平方厘米皮肤和角膜分别装入不同的冷藏箱。昨日上午,它们在江南江北两家医院发挥出了巨大的作用——救治他人。</p>
<p>一个生命逝去了,但他重新点燃了另外三个人的生命之火,给了他们新的生活。他们是——</p>
<p>患者张勇,25岁,来自陕西安康白河县。全身85%的面积重度烧伤。昨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在武汉市第三医院接受了600平方厘米的皮肤移植,此后,移植还将分期进行;</p>
<p>患者A,患者B,分别于昨日下午在同济医院成功接受角膜移植,他们的生活将从此告别黑暗,迎来光明。(注:应患者及家属要求,文中部分人名采用化名或代号)</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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