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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记者桂林)市民李小姐反映,她喝了某品牌矿泉水后立即出现呕吐腹泻等症状,她由此怀疑矿泉水不洁,但投诉到相关部门后,却遭遇检测难。</p>
<p>前两天,记者采访到李小姐。她介绍,事发于6月25日中午,她到某单位办事,一进门,对方工作人员递给她一瓶矿泉水,她正口渴,拧开瓶盖就喝了几口。哪料刚喝完,肠胃就很不舒服,马上呕吐了,不一会儿还出现腹泻,她只得上医院。</p>
<p>记者看到,这瓶矿泉水生产日期为2009年8月3日,保质期两年,生产厂家在广东。该单位工作人员回忆,去年9月他们在楼下一副食店买下一件矿泉水,没怎么喝,今年还剩几瓶,就给李小姐递上了一瓶。</p>
<p>事发后,李小姐找到该品牌矿泉水武汉经销处要求赔偿,遭拒绝。7月上旬,李小姐拨打12315投诉,希望相关部门能检测矿泉水的质量。但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告知,该局只负责对生产领域的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武昌区食品药品监督局告知,该局只负责监督餐馆酒楼里的食品质量;武昌区卫生局疾控中心告知,检测只针对职能部门,不对个人,即使职能部门送检,也需要投诉方与被投诉方同时在场。</p>
<p>为此,记者询问了湖北省疾控中心卫检所相关人士。对方表示,要检测该矿泉水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只能由专业人员拿着灭菌瓶,对同批量的矿泉水进行现场检测。</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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