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查看: 528|回复: 0

男子受公司指派当卧底 监守自盗与窃贼同罪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7-14 09:50: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记者余皓 通讯员长春 秦川军 实习生罗姮渊 黄德仁)武汉警方在查处德赛电池盗窃案中,被控为监守自盗的公司员工张某竟是公司派出的一名“卧底”。昨日,这起罕见窃案在硚口区法院开庭。</p>
<p>去年5月,武汉市德赛高能电池有限公司向警方报案:仓库内价值6万余元的产品失窃。随后,公司业务员肖某、保安云某主动投案,并交待“盗窃行为在仓库保管员张某协助下完成”。</p>
<p>去年11月23日,网上逃犯张某在其河北老家被抓获回汉,张某一度喊冤称“我是广东总部派来武汉公司的卧底”。</p>
<p>今年3月,武汉警方赴德赛广东总部再查,公司法律事务部证实,张某确系派往武汉的卧底。刘证实,因全国各地市场发现有大量假冒“德赛”电池,商标却是真的,疑有内部人员偷盗商标,遂从总部调派张某协助查清事实,“但他的行为超越了卧底职责底线”。</p>
<p>昨日法庭上,一度担任公司卧底的张某承认犯有监守自盗之罪。他当庭念悔过书称,“我虽有卧底身份,但实际行为构成了犯罪”。</p>
<p>办案检察官分析本案时指出,按公安部相关规定,只有公安机关刑侦部门派出的特情人员才能从事卧底工作,用于搜集犯罪活动情报、进行专案侦查、发现和控制犯罪活动。“卧底”程序相当严格,即事前训练、事中监控及事发报告,一切均要在公安机关指导及监督下完成。</p>
<p>该名检察官就此提醒相关企业和个人注意,内部进行卧底调查时也必须依照法律程序进行。</p>
<p>庭审实录</p>
<p>公司证实:</p>
<p>“卧底”人员超越职责</p>
<p>昨日法庭上,公诉人宣读警方对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德赛总部)法律事务部刘经理的一份调查笔录。</p>
<p>民警:这样说来张某的确是你公司安排的“卧底”?</p>
<p>刘:是的。</p>
<p>民警:在你对张某布置工作中,是要他被动还是主动贴靠可疑人员?</p>
<p>刘:我跟他交待要静待可疑人员跟你联系,因为他们要继续作案,肯定会拉你“下水“,自然就会主动联系你。</p>
<p>民警:但我们调查发现,张某在有些案件中主动联系嫌疑人盗窃,你们怎么看?</p>
<p>刘:我们没有这样安排,这个是他有认识偏差,缺乏经验造成超越职责。</p>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QQ|文字版|手机版|小黑屋|襄阳城

GMT+8, 2025-6-22 18:40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