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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mg src="http://ctdsb.cnhubei.com/HTML/ctdsb/20100519/../../../html/ctdsb/20100519/..\..\..\ctdsb\20100519\m_58特别报道_1.jpg"></p>
<p>图为:社区物业揭牌 记者池海波摄</p>
<p>本报记者 池海波 通讯员高兆霞</p>
<p>随着国有企业破产改制,一大批原为单位人的居民转化为社区人。</p>
<p>随之而来的是,当初的家属院转化为小区,物业管理则陷入真空状态。记者调查得知,市区1000余个小区中,家属院性质的小区占到70%,其中300余个小区无人管理。处于物业管理真空状态的老旧小区出路在何处?小区的破旧形象如何改变?</p>
<p>昨日上午,由襄城区铁佛寺居委会开办的物业公司——馨梦圆居民服务有限公司正式挂牌成立,不少社区正试图以这种模式改变老旧小区的物管难题……</p>
<p>老旧小区 物管是空白</p>
<p>襄城区顺安山社区的居民便遭遇了物业管理真空的尴尬。该社区居民多为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的员工。</p>
<p>近日,记者在襄轴二路上看到,大量的煤渣和生活垃圾堆满了小区里的垃圾箱,不少垃圾已经堆在路上,散发出阵阵臭味,路人纷纷掩鼻而过。</p>
<p>居民们都希望有人能定期清扫小区里的垃圾,但襄轴物业公司却心有余而力不足。</p>
<p>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改制,改制前,卫生费直接从员工工资里扣除,改制后,费用仅从上岗人员工资里扣,下岗人员卫生费一直交不到位。</p>
<p>由于经费所限,襄轴物业公司只能保证小区几条主要道路的清扫及垃圾清运,楼栋的卫生则无人管理。</p>
<p>有居民形象地将小区物业比作社区的“管家”,社区里公共设施的维修、园林绿化、下水道疏通等,只要有物业公司便能解决。</p>
<p>在单位破产改制前,家属院的居民都知道,小区里的公共部位出现问题就找自己的单位,通常情况下,单位所提供的维修服务都是免费。“以前下水道堵了,打个电话给单位,单位马上派人来免费疏通。”家住某破产改制企业家属院的刘大爷说,“哪像现在,疏通一次就要3000多块钱,还得我们分摊费用。”</p>
<p>在老旧小区破产改制后的社区中,居民收入普遍不高,再加上从来没有享受物业服务的消费习惯,不少专业的物业管理公司都会因收费难、利润低的顾虑,放弃进驻小区开展物业服务。</p>
<p>记者从襄樊市物业管理协会获悉,截至目前,襄樊市区共计1000余个小区。其中,单位、破产改制企业家属院占7成。</p>
<p>社区开公司 管理老社区</p>
<p>然而这些家属院中,有300到400个小区的物业服务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社区公共设施损毁无人维修,有的社区甚至下水道堵住数日无人管理,最终还得由居委会出面垫付疏通费用。</p>
<p>在王府街道铁佛寺居委会书记崔玲看来,要解决这些问题,居委会应当承担责任。由社区居委会开办公司,向老旧小区家属院提供物业服务,这是解决这一难题的有效途径。</p>
<p>相较其他商业化的物业管理公司,由居委会开办的物业公司收费低廉,更符合老旧小区居民的消费观念。加上社区工作者对小区更加熟悉,处理社区事务时也更加得心应手。</p>
<p>该居委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新成立的服务公司名为“馨梦圆居民服务有限公司”,业主仅需在家中打个电话,服务公司便能上门服务,与商业化的物业公司服务模式、服务内容完全相同。</p>
<p>该公司的员工招聘也是针对社区里的下岗职工,经过培训取得物业服务资格后,便能在公司里从事工作,既解决了社区下岗居民的生计问题,也保证了公司员工数量充足。</p>
<p>在组织形式上,物业公司由居委会原班人马管理,每个社区工作者不仅承担居委会的工作职责,也在服务公司里担任兼职职务,承担物业管理中某一方面的具体工作。“公司创办后,负责服务的人员技术达标,资质达标,收费低廉,发展一定会很快的。”崔玲对“馨梦圆”的未来十分看好。</p>
<p>老旧小区物管 还靠政府支持</p>
<p>襄樊市物业管理协会负责人刘希表示,只要符合资质,社区可以申请成立物业服务公司,这一措施将对本市老旧小区的物业管理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有助于结束老旧小区存在的物业管理长期真空的状态。</p>
<p>刘希建议,在一些条件还不太成熟的社区,资金、技术还达不到开办物业公司的程度时,可先设置社区服务中心等组织,向老旧小区提供保安巡逻、小区保洁等基本服务,以辅助解决老旧小区的物管难题。</p>
<p>刘希说,目前武汉市正在推行城区社区物业管理全面覆盖的工程,本市相关部门也应加以重视,把解决老旧小区的物管问题提上日程。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把老旧小区的物业配套设施升级更新,创造更好的物业环境来吸引专业的物业公司入驻管理,以彻底解决老旧小区的物管顽疾。</p>
<p>“管家”当“仆人”由谁监管?</p>
<p>采访中有居民质疑,居委会牵头做物业管理,既当“仆人”又当“管家”,由谁来监管?</p>
<p>北京市著名社区专家、北京市业主委员会协会申办委员会委员任晨光告诉记者,无论是居委会开办的物业公司还是商业化的物业公司,其职责都是为业主提供服务,均需接受业主的监督和评价。如果多数业主认为社区办的物业公司服务不满意,可以召开全体业主大会,只要有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罢免物业,即使是居委会开办的物业公司,也必须按照业主大会形成的决议撤出小区。</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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