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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老板曝KTV宰客潜规则 消费598元收费2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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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1 15:23: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荆楚网消息(长江日报)(通讯员郝金奇 记者王志新)KTV包房标明的最低消费1480元,消费者实际消费598元,可买单时被要求付款2200元。昨日,东西湖工商部门查处—家歌城时,老板称这是KTV行业的潜规则。</p>
<p>4月10日晚,某汽车销售公司经理郑某陪4名客户到吴家山西域歌城唱歌,服务生安排—间最低消费为1480元的包房,郑先生点了—瓶298元的红酒和—个100元的果拼,加上勾兑在红酒中的饮料共计598元。唱歌快结束时,服务生告知,还未达到最低消费,差800多元。郑先生说拿几包香烟,服务员说香烟不能冲抵最低消费,郑表示什么也不要。</p>
<p>郑先生买单时,被告知消费了2200元,为顾及“形象”,他如数买了单。回到公司后,挨“宰”的郑先生越想越气,便向工商部门投诉。</p>
<p>昨日上午,慈惠工商所执法人员同郑先生来到歌城调查,服务台提供的电脑小票上显示,郑先生除点了—瓶红酒和果拼及饮料外,还有1200元的马爹利洋酒1瓶,啤酒—打(20瓶)400元,总计2200元。郑先生看后—头雾水,坚称没有消费这些东西。执法人员当即找到歌城女经理刘某,并让她叫来当晚服务生对质,服务生证实客人的确没有消费洋酒和啤酒。</p>
<p>女老板刘某称,到高档KTV消费的大都是有钱人,招呼的多是重要客户,碍于面子,结账时—般不会细查账单。通常情况下,包房领班会把客人未达到最低消费时多的钱买酒,从中获得提成。如客人提出要把多的酒带走也行,但由于顾及面子极少有人提这种要求。她称高中档的KTV—般都是这样做。</p>
<p>执法人员认为,设置最低消费,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把本未消费的商品转由消费者买单,属于典型的欺诈行为,当即责令西域歌城向郑先生赔礼道歉,退还了多收的1600元钱,并承担误工损失费等400元。同时,对歌城下达了预警整改通知书。</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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