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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龄童疝气手术后身亡 枣阳一医院因存在过失赔偿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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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7 14:55: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  因在手术中存在过失,2岁半的幼儿在简单的疝气手术后,出现不良症状最终丧命。记者昨悉,经过法院多次调解后,造成这起医疗事故的枣阳某医院赔偿孩子家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共24万元。</p>
<p>  去年11月2日,2岁半的小明因腹疼到枣阳某医院看病。医生诊断小明得了疝气,建议立即手术治疗。手术第二天,小明的肿胀加重,出现中毒性休克。当日下午,小明转入襄樊市中心医院治疗,该院下达病危通知。11月4日晨,小明因术后呼吸衰竭抢救无效死亡。</p>
<p>  小明父母认为,小明平日身体健康,枣阳某医院进行疝气手术时,严重违反医疗操作规程,导致小明的死亡。襄樊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指出,枣阳某医院在该手术过程中存在过失,应承担主要责任。</p>
<p>  小明的父母将医院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项费用33.7万余元。枣阳市法院立案后,经调解,医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枣阳某医院赔偿小明家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24万元。</p>
<p>  目前,调解书相关内容已全部履行完毕。</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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