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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旧换新的家电更贵了? 襄樊市民质疑商家价格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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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3 16:06: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img src="http://www.xycity.cn/upload/2010/03/13/1_201003131607381OGrG.jpg"></p>
<p>  “为什么商家做促销活动时,商品的价格比之前贵呢?”日前,一位读者提出质疑,商家的这种做法是不是存在欺诈。</p>
<p>  市民陈先生称,他9日在市区一家电卖场看到,某品牌电视机正在做“以旧换新”活动,经询问得知,该品牌26英寸的电视机价格为2890元,如果用家里的旧电视机抵换,价格为2190元。“因为家里准备换电视,这几天我一直在各卖场转,前些天这台26英寸的电视机价格在2000元左右,没想到以旧换新了,价格更贵了。”</p>
<p>  对此,记者从物价部门了解到,家电商品价格由市场调节,随市场变动是正常的。不过,如果在一周时间内无正当理由且在同一商场出现上述情况的话,只要商家与消费者达成事实交易,且消费者取得证据(交易发票、商品标价签上两次变化的价格等),商家就违反了《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的第七条,涉嫌价格欺诈,消费者可以凭借发票等相关证据向物价部门举报。</p>
<p>  物价部门表示,如果查实,消费者不仅可以拿回商品差价,商家也会受到5万至50万元的罚款。</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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