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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申报最高可处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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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1 14:01: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记者白雨 通讯员朱峰)截至昨日,襄樊已受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1466人,年所得额4亿多元,有232人(次)申报补税347.77万元。</p>
<p>据了解,个人自行纳税申报从2006年开始实施。去年,市地税部门共受理年收入12万元以上个税申报3104人,受理申报年所得总额6亿多元,已补缴税款318.64万元,居全省第二位。</p>
<p>昨日,市地税局提醒,今年自行申报期限为3月31日,请广大纳税人及时到各级税务机关申报。如纳税人在申报期内未履行申报义务,将被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p>
<p>如果纳税人不进行申报造成不缴或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将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罚款。</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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