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查看: 438|回复: 0

我市代表建议适时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3-9 14:55: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  本报讯(通讯员佘俊 记者李晖)3月8日,全国人大代表、民进襄樊市委副主委、市林业局局长周建元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建议:《野生动物保护法》已实施20多年,其处罚力度小等问题需要得到及时关注,相应条款也应作调整。</p>
<p>  周建元说,长期以来,盗猎、贩卖野生动物的成本低、收入高,一旦被抓住处罚力度也很小,这是造成野生动物保护不力的重要原因之一。应提高违法狩猎案的量刑标准,加大打击力度。例如在汉江和长江一带张网捕捉候鸟黄胸巫鸟的案件,有南方的老板雇人一天可捕捉近万只,每只黄胸巫鸟贩到广东后平均利润达10元。按我国刑法规定,违法狩猎案的处刑标准在三年以下。此类案件判缓刑和罚金的多,所以涉及野生动物犯罪而屡抓屡犯的人很多。</p>
<p>  周建元说,目前,法律仅对盗捕盗猎有处罚规定,对盗运、非法加工、搬上餐桌的行为却没有惩罚。应增加一些处罚条款,对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和违法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应该与违法收购、出售、运输、携带野生动物的行为一同处罚,并增设违法承运野生动物、违法冷藏(冻)野生动物和违法破坏野生动物繁殖材料的处罚条款。</p>
<p>  目前野生动物有着一定市场需求,因此周建元还建议国家应鼓励人工繁殖和驯养野生动物。</p>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QQ|文字版|手机版|小黑屋|襄阳城

GMT+8, 2025-6-10 05:06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