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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谈网络民意:对网络监督政府不能迟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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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9 14:44: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img src="http://news.cnhubei.com/news/xwhbyw/../ctdsb/ctdsbsgk/ctdsb04/201003/./W020100307324120700431.jpg"></p>
<p>全国人大代表、湖北天门市市长张爱国</p>
<p><img src="http://news.cnhubei.com/news/xwhbyw/../ctdsb/ctdsbsgk/ctdsb04/201003/./W020100307324120705475.jpg"></p>
<p>全国人大代表、湖南律师秦希燕</p>
<p>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特派记者何如 王孝武)“天价烟”、“躲猫猫”……在刚刚过去的2009年,网络监督和网络问政,以不可阻挡之势,影响着社会的发展。</p>
<p>昨日,全国人大代表、湖北天门市市长张爱国,全国人大代表、湖南律师秦希燕做客由本报和搜狐网联办的两会会客厅栏目,就网络监督和网络问政回答记者提问。</p>
<p>网络监督是新的民主形式</p>
<p>记者:那些知名的网络监督的案例,给人一些什么样的启发?</p>
<p>秦希燕:网络作为一种监督方式,是一个新的民主形式,揭露事实真相,维护社会正义。但同时网络上也夹杂着网络暴力,甚至颠倒了事实,有一些言论也不是这么客观。</p>
<p>张爱国:随着信息化的发展,网络监督的作用是越来越大。它可以在第一时间报道或者暴露事件真相,把一段时间的舆论聚焦到某个事件上,无形中形成一个巨大的监督压力。作为政府,要学会怎么来和网络媒体打交道。</p>
<p>记者:对于一些社会热点事件,两位会不会在网络上发帖,跟帖?</p>
<p>秦希燕:我上网一般不跟帖,我认为网络监督和新闻监督有一定的区别,新闻往往需要记者去进行调查,报道的基本事实大部分是很真实的。网络监督大多时候只是提供了一个线索,需要记者去查实,没有查实之前我一般是不会发表意见的。</p>
<p>张爱国:平时我跟周围的同事朋友也有交流,对热点问题进行讨论。</p>
<p>网络是监督政府的好平台</p>
<p>记者:温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也特别强调,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和监督政府。两位觉得网络是不是一个比较好的平台?</p>
<p>张爱国:我认为是的,特别是在当前,在体制转轨时期,网络监督对政府工作是一个有利的促进和推进。</p>
<p>秦希燕:网络是一个很好的平台,已经形成了巨大的网络群。每个网民都是现实的,每个网民都是一双“眼睛”。作为政府,要时时刻刻想到网络背后一双双眼睛的监督。这个平台是政府跟老百姓沟通的平台,政府要在这个平台上引导民情,公布信息,化解民怨。</p>
<p>对网络监督政府不能迟钝</p>
<p>记者:几乎每一个地方政府,包括天门在内,都不可避免受到来自网络舆论的监督,甚至是责难,请问一下张市长对此有些什么样的感受?</p>
<p>张爱国:天门也出现过一些突发性事件,比如去年天门铁路交通方面的事情,网络非常关注这个事件的发展。对于突发性事件的处理,一是要搞好信息公开,政府一定要在第一时间出现,不遮不掩,及时把事件初步的事实公布出去。第二是要加强事件的正确处理,防止类似事件的二次发生。</p>
<p>秦希燕:出现事件以后政府应该及时公开回应,掌握主动权,这样才不至于被动,能够有效遏制虚假的消息,及时揭开事实的真相。</p>
<p>记者:地方政府在决策和决策实施过程中,受财力等各个方面的影响,可能会出现一些执行上的偏差。因为这些原因而招致舆论责难,有时候会让地方政府感到委屈。</p>
<p>张爱国:地方政府受财力的限制,确实可能有一些问题,特别是一些民生问题没有及时解决。我觉得对网民提出的责难都是可以理解的,作为地方政府部门,要有一颗平常心。面对网民的责难也好,意见也好,你要反思自己的工作得失,而不是单纯抱怨网络责难没有意义。</p>
<p>获得知情权勿侵犯隐私权</p>
<p>记者:网络监督、网络暴力有的时候就是一步之隔,今年提得很多的一个词就是人肉搜索。</p>
<p>秦希燕:我觉得无论出于什么样的目的和方式,人肉搜索都存在对他人隐私权的侵犯,未经他人同意,不得公布他人隐私,他人的隐私权受法律保护。每个人权利的发挥从法律上来说没有大小,你要正确的行使权利,不能以侵犯他人的权利为前提。</p>
<p>张爱国:网民监督是非常好的群众监督的形式,但也要受到法律的限制,使网络监督回到一个理性的、法制的、道德的范围。</p>
<p>司法公正不应被网络左右</p>
<p>记者:网络监督有时候特别强大,甚至使得一些司法机关判案出现摇摆。</p>
<p>秦希燕:无论是哪一个案件,既然是进入司法程序,由法院来审理只能依据事实和法律。司法公正不应被网络舆论所左右。法官依据的不是舆论,不是看哪一个眼色行事,他依据的是事实,是证据,这个证据是客观的。</p>
<p>张爱国:作为政府来讲,要坚持依法治理,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面对网络舆论,政府一方面要加快对某一事件的处理,另一方面,一定要实事求是的处理。</p>
<p>多管齐下规范好网络监督</p>
<p>记者:网络监督不断的发展,是不是意味着其他的监督方式缺位?</p>
<p>秦希燕:在网上,监督的公开化、快捷化,给有关部门提供了一定的线索,有它的优越性。但是,不能用网络的监督来否定或者替代其他的监督方式。我现在在思考一个问题,提到网络监督作用的同时,一定要区分,网络监督不等于是新闻媒介的监督,网民的监督不一定是全体人民的监督。知情权也不是隐私权,否则你获得知情权的同时就要侵犯别人的隐私权。</p>
<p>从法律层面上来讲,我觉得应该进一步完善规范好网络监督,既促进网络监督有效行使,同时也保护了合法权利;二是从制度上完善,政府应该加强信息公开的制度化。三是每一个网民的出发点是好的,来源的信息他不一定会查实,所以一定要加强网民的责任心。应该很好地看到网络监督好的一面,尽量避免网络监督不好的一面。第四,对于网络服务商来讲,应该加强职业教育,从技术层面保证网络监督的真实性。</p>
<p>张爱国:面对网络舆论的监督,政府还是做了一些制度的安排,比如加大推进政务公开力度,政府信息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特例。面对突发事件,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通过媒体及时对外公开,第一时间召开新闻发布会。第三,建立互动平台,利用政府网的市长信箱等了解民情。第四,建立网络语境分析研判机制,或者叫搜集处理反馈机制,随时对网络上的一些信息进行搜集、了解、分析,做到网络舆论为我所用,尽可能把负面影响减少到最小范围。</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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