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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本报讯(记者加红斌)近日,湖北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湖北省发展改革委环资处向各有关市、洲、直管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下发了《关于对2009年高效节能空调推广情况进行监督核查的通知》。</p>
<p> 为了加强对高效节能空调推广情况的监督管理,确保财政补贴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使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落到实处,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的通知》(财建[2009]213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房间空调推广实施细则的通知》(财建[2009]214号)和《关于加强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管理工作的通知》(财建[2009]536号)及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关于对2009年高效节能空调推广情况进行监督核查的通知》要求,结合襄樊市实际情况,制定科学高效的监督核查方案,委托有责任意识、具备实施能力的机构开展核查工作,按要求填报核查相关信息。</p>
<p> 监督核查内容:核对销售产品的型号,确定是否属于“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目录中的产品;收录产品销售发票号和室内机序列号;推广产品的价格是否按照不高于企业承诺的推广价格减去财政补助后的金额销售。</p>
<p> 监督核查方式:登门入户核查(附用语);电话拜访核查(附用语);短信互动(附用语)主要是对入户和电话拜访所收取的信息进行核查。监督核查工作于今年3月底结束。</p>
<p> 湖北省高效节能空调推广情况监督核查工作在省财政厅、发展改革委的领导下进行,成立核查工作专班。专班办公室设在省节能监察中心,负责全省监督核查组织协调、核查人员的招聘和培训、核查信息的汇总和资料保存等工作。</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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