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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加班工资应缴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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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25 14: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  22日,张先生打电话向记者反映,他春节加班,可在领取加班费时,会计硬要扣缴个人所得税,于是他跟会计吵了起来,他认为这是《劳动法》规定的法定假日补贴,不应征税。</p>
<p>  记者咨询襄城区国税局有关工作人员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p>
<p>  春节放假期间加班,所取得的报酬是加班工资,而不是补贴。根据规定,只有由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可享受免纳个人所得税的优惠。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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