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查看: 403|回复: 0

土地使用证过户有新规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2-5 12:41: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  本报讯(通讯员耿学建 宋琦 记者姜雁冰 实习生张宇)2月4日,记者从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土资源管理局窗口了解到,从2月4日起,房产证过户将执行新规。在办理土地使用证过户时,如果所持有的房产证没有标明房屋类别,将征收40%缴纳土地出让金。</p>
<p>  据介绍,新规将有效防止国家土地出让金流失。以后在办理土地证过户手续时,凡房产证上没有标注为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等类别的国家划拨性土地,在办理土地过户手续时将按此标准执行。</p>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QQ|文字版|手机版|小黑屋|襄阳城

GMT+8, 2025-6-2 06:13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