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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网友BBS上自制通缉令抓小偷 看帖人撞见疑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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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8 13:58: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img src="http://news.cnhubei.com/ctdsb/ctdsbsgk/ctdsb15/201001/./W020100127303116164155.jpg"></p>
<p>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见习记者汪亮亮 通讯员黄杉)实验室里笔记本电脑频频被盗,武大网友在校园BBS上贴出疑似小偷的监控视频截图(如右图),号召同学“看到不要让他跑掉”。此“通缉令”发出两个月后,嫌疑人被看过此帖的学生发现并报警。昨日,珞珈山派出所民警证实了此事。</p>
<p>点开链接,网友“lazywawa”发的“通缉令”赫然在目。该网友在帖中说,武大化学院大楼的实验室笔记本电脑频频被盗,自己也成受害者。通过监控录像,她发现一名学生模样的男性嫌疑人。</p>
<p>巧的是,该网友几天后在化学院大楼里撞见监控录像中的男子,便上前质问。那人自称“08级本科生李浩(谐音)”,嚷嚷自己被诬陷,要去找保安评理。该网友自觉尴尬,没有追问便离开,但后来经向学校管理人员打听,才知道08级本科并无叫”李浩“者。</p>
<p>该网友笃定视频中男子是盗窃嫌疑人,便上网发帖,附上视频截图,“通缉”此人。</p>
<p>本月19日下午,该男子又出现在武大资环院大楼内,正好被该校曾同学和匡同学撞见。因为此前都看过网上的“通缉令”,两人遂马上告诉了保安并报警,很快民警赶到将嫌疑人带走。</p>
<p>昨日,记者多方联系发帖网友,但未果。武汉市公安局文保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袁京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虽然抓获嫌疑人值得庆贺,但此举不妥。在没有从合法渠道确定其是嫌疑人的情况下,就将他的照片发布在网上,涉嫌侵权。发布嫌疑人照片,公安机关会很慎重,需要走法定程序。假若觉得自己利益受到侵犯,就随便把怀疑对象在网上曝光,那就不是法治社会了。”他表示,“万一弄错了,别人还会反过来告你。所以遇到此情况一定要先报警,由公安机关介入,同学们可以积极提供线索协助破案。”</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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