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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本报讯(通讯员李瑛 赵燕 记者黄可)继武汉城市圈之后,近日省政府批准同意将我市纳入土地征收改革试点范围,在所辖各市、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对重点发展区域和近期建设项目用地涉及的集体土地可实施先行征收、政府储备、适时转用。</p>
<p> 过去,集体农用地在转为建设用地时,须将征为国有和转为建设用地两项审批手续一并办理,其征收审批程序有两个弊端:一是审批时间长,从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办理农用地转用征收审批手续到将依法获批的土地供给建设项目,一般需两年左右的时间,出现项目等土地的现象;二是在短时间内需要筹集大量的资金,给企业资金周转造成一定困难。以2008年为例,全市报批13000亩土地,需要缴纳各项费用12亿元,短期筹齐较为困难。</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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