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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口绿色花园开发商拟将会所改超市遭居民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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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8 14:49: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img src="http://news.cnhubei.com/news/xwhbyw/../ctdsb/ctdsbsgk/ctdsb14/201001/./W020100118302754846446.jpg"></p>
<p>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记者张皓)汉口绿色花园开发商,拟将小区的会所改建成超市,但居民们不同意擅自改变公用设施的用途。昨日,施工方被小区居民阻止。</p>
<p>昨日上午10时许,记者赶到现场看到,小区临街会所面积有四五百平方米,居民们正在与施工方理论(如图)。</p>
<p>据居民们介绍,该小区共有1300多户居民,小区会所于2005年建成,至今没有投入使用。他们说,偌大小区如果没有一个休闲、健身的公共场所,实在不方便。当初,开发商在售房宣传册和购房合同上都标明拥有这个大型会所,大家在此买房,也是看中该小区有较成熟的配套设施。2007年,开发商要将该会所改建成餐馆,被居民阻止,现在又要改建成超市,他们哪来的权力随意改变小区规划中公共设施的用途?“武汉鑫龙物业发展总公司”物业部负责人称,会所的产权归公司所有,公司有处置权。居民们总以为,会所应该办成免费的公共休闲、健身场所,但这种想法不切实际,即使会所存在,也只能为居民提供有偿服务。无论是开餐馆还是办超市,不都是为小区居民提供服务吗?再说了,“会所”本来就是泊来词,谁说就不能改建成餐馆或超市?</p>
<p>居民们说,《物业管理条例》第66条明确规定,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设计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公用设施的用途”。会所的产权虽然属于开发商,产生的收益归开发商所有,但业主有权要求开发商按规划内容去使用这些建筑,不得随意变更用途。</p>
<p>目前,工人已停止施工,双方正在进一步协商此事。</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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