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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保监局规定:拒绝单卖交强险最高罚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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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8 14:49: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记者王海玉 通讯员陈晓珞 实习生方巧君)今年,您若单独购买交强险仍被拒,或被强行搭售商业险,可继续向湖北省保监局投诉。一经查实,涉事财险公司最高将被处以30万元的罚款,直至吊销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p>
<p>去年11月底,本报率先推出《江城车险市场怎么了》报道,反映不少车主在购买交强险时遭遇强买强卖,或被变相设“软钉子”。</p>
<p>昨日,湖北省保监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针对“仍有车主反映上述现象依然存在”之事,今年将继续加大查处力度,并严格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8条的有关规定,责令保险机构改正,并处以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p>
<p>同时,对涉事财险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也要给予警告,并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任职资格或者从业资格。</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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